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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土地所有制

鎖定
大土地所有制,即“拉蒂芬丁”,產生於建國時期,在入侵羅馬的過程中,大量的土地為國王佔有,並被當作戰利品,並由國王恩賜給親友、教會等,獲得這種土地者擁有完全私有權利,可自由處置、繼承。 [1] 
隨着封建化的發展,貴族勢力不斷加強,受恩賜者的權力也逐漸擴大,並通過“委身”方式大量吞併自由農民佔有的小塊土地來擴大土地範圍。他們實際上行使着統治權,以至國王后來也不得不以授予“特恩權”的方式承認這種權力。這種土地的擁有者對土地有完全的私有權利。 [2] 
中文名
大土地所有制
別    名
拉蒂芬丁
產生於建國時期,在入侵羅馬的過程中,大量的土地為國王佔有,並被當作戰利品,並由國王恩賜給親友、教會等,獲得這種土地者擁有完全私有權利,可自由處置、繼承。他們實際上行使着統治權,以至國王后來也不得不以授予“特恩權”的方式承認這種權力。這種土地的擁有者對土地有完全的私有權利。
參考資料
  • 1.    大土地所有制  .大辭海[引用日期2020-12-04]
  • 2.    陳浩,杜鵬編,法制史學習小詞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01,第1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