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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壇

(隋唐兩朝帝王祭祀“皇地祇”神的場所)

鎖定
地壇,也稱為方丘壇,位於陝西省西安市,是中國隋唐兩朝祭祀地祇的專用場所,它與圓丘相配合。
漢代著名禮學家匡衡、張譚:“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於郊祀。”因此,郊祀是古代最受重視的禮制活動之一。而圓丘與方丘,則是古代舉行郊祀之禮的重要場所。圓丘,又稱圜丘,元代以後又有“天壇”之稱;方丘,又稱方澤,元代以後又有“地壇”之稱。 [1] 
唐長安城方丘的具體位置,大致在今西安北郊太華北路與紅旗東路交叉十字西北角的新月花園小區北部的小院內。
2016年,西安啓動拆遷置地,計劃建設隋唐地壇遺址文化公園,屆時將與已經建成的隋唐天壇遺址公園一起,構成隋唐長安城南北對應的禮制建築。 [2] 
中文名
地壇
外文名
terrace
地理位置
陝西省西安市

目錄

地壇地壇簡介

新唐書》記載道:“古者祭天於圓丘,在國之南,祭地於澤中之方丘,在國之北,所以順陰陽,因高下,而事天地以其類也。”所以,作為祭祀天地的重要場所,圓丘和方丘在隋唐時期仍然具有最為突出的地位,元代以後,方丘又被稱為地壇。 [1] 
《唐都長安》:“方丘壇即祭地之壇,故又稱為地壇。壇設於長安城北十四里,所謂‘祭地於澤中之方丘,在國之北’。壇成方形。分兩層,上層方五丈,設地祇神位;下層方十丈,設神州之位;壇下外壝之內,設五嶽、四鎮、四瀆、四海、五方等三十七座,壝外設丘陵等三十座。每逢夏至(陽曆6月21日至22日)、立冬(陰曆十一月七日),皇帝或宰臣都要郊祀於方丘壇。”

地壇位置

方丘作為隋唐長安城的附屬建築之一,幾乎伴隨了長安城的始終。長安城由隋初創建,又經唐代進一步的增修營建,城市規制日臻完善,最後毀於唐末戰亂,延續達三百年之久。唐長安城基本保持了隋大興城的格局,唐代的禮制建築多沿用隋朝舊制而略有增減,如方丘就是一例。
隋唐代方丘立於大興城北郊,距宮城有十四里之遙。依據史念海先生主編的《西安歷史地圖集》唐長安城圖所示,隋唐長安城宮城正北,西以現在西安城牆的西城牆為大致界限,東以省政府大院東側道路為大致界限。宮城北十四里,約當今自強西路北側6300米處,即今鳳城十路一線,此路向東延伸,即為紅旗東路,其東段北側為新月花園小區。 [3] 

地壇形制

其建築形制據《隋書》雲:“為方丘於宮城之北十四里。其丘再成,成高五尺,下成方十丈,上成方五丈。”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隋代方丘為兩層的方壇。又據《隋書》“神州九州神座於第二等八陛之間”、“九州山海以下,各依方面八陛之間”的記載,隋代方丘當有八陛。 [3] 
地壇
地壇(80張)
隋代方丘的祭祀,以夏至之日行事。祭祀的對象為:“夏至之日,祭皇地祇於其上,以太祖配。神州、迎州、冀州、戎州、拾州、柱州、營州、鹹州、陽州九州山、海、川、林、澤、丘陵、墳衍、原隰,並皆從祀。地祇及配帝在壇上,用黃犢二。神州九州神座於第二等八陛之間:神州東南方,迎州南方,冀州、戎州西南方,拾州西方,柱州西北方,營州北方,鹹州東北方,陽州東方,各用方色犢一。九州山海以下,各依方面八陛之間。其冀州山林川澤,丘陵墳衍,於壇之南,少西,加羊豕各九。”可以看出,隋代方丘的祭祀對象,較之前代也有變化,增加了丘陵、墳衍、原隰,又將祭祀對象參考九州的觀念予以分別排列,突破了此前僅以“四方”來排列眾神的傳統做法。
唐長安城方丘繼續沿用隋代方丘,即位於宮城之北十四里。《大唐郊祀錄》記其形制為:“其丘八角,三成,每成高四尺,上闊十六步。設八陛,上陛廣八尺,中陛廣一丈,下陛廣一丈二尺。其壇再成,下成方十丈,上成方五丈,八陛。”《新唐書》記載與其略同:“八觚三成,成高四尺,上廣十有六步,設八陛,上陛廣八尺,中陛一丈,下陛丈有二尺者,方丘也。”總之,唐代方丘的建築形制為,地基八邊形,有三層,設八陛;壇體為方形,兩層,亦設八陛。
唐代方丘以每歲夏至日行事,祭祀對象為皇地祇,以景皇帝配。“其從祀總六十八座。壇之第一等,祭神州地祇於東南方之,祀五嶽、四鎮、四瀆、五山、五林、五川、五澤、五丘、五陵、五墳、五衍、五原、五隰於內壝之外,各依其方,面俱(內)向。”可見,唐代地祇所屬眾神,又有增加。
唐睿宗即位,將於南郊祭天,諫議大夫賈曾建議睿宗合祭天地,因睿宗執意於北郊祭地而作罷。《開元禮》修定後的天寶元年(742),唐玄宗“合祭天地於南郊……其後遂以為故事,終唐之世,莫能改也”。也就是説,從唐初開始,延續120餘年的祭地之所方丘,徹底遭到了廢棄。
2016年,西安市人民政府規劃在隋唐方丘遺址建設隋唐地壇遺址文化公園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