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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宗教事務局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英文: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 Bureau of Religious Affairs)是國務院負責宗教事務方面的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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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宗教事務局併入中央統戰部。中央統戰部對外保留國家宗教事務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宗教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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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
- 外文名
-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 Bureau of Religious Affairs
- 辦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後海北沿44號
國家宗教事務局歷史沿革
1950年,政務院決定在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宗教問題研究小組。
1951年,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了宗教事務處。
1954年,國務院成立時設立了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開始列入國務院序列。
1975年,國務院發文撤銷國務院宗教事務局。
1979年,國務院決定恢復設立國務院宗教事務局。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宗教事務局併入中央統戰部。中央統戰部對外保留國家宗教事務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宗教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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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宗教事務局機構職責
(1)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羣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2)調查國內外宗教現狀,研究宗教理論問題。
(3)草擬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部門規章和有關宗教工作的具體政策。
(4)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5)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
(6)支持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羣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7)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8)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協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
(9)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
國家宗教事務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
政法司
業務一司
業務二司
業務三司
業務四司
外事司
人事司
機關黨委
研究中心
服務中心
培訓中心
雜誌社、出版社
國家宗教事務局歷任領導
歷任局長 任期
葉小文(1995-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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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安(2009.09- 2022.06)
[7-8]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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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宗教事務局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5-19]
- 2. 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新華網 [引用日期2018-03-21]
- 3.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引用日期2013-01-18]
- 4. 王作安接替葉小文出任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中新網[引用日期2020-05-19]
- 5. 簡歷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5-19]
- 6. 崔茂虎已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澎湃[引用日期2022-06-07]
- 7. 王作安同志簡歷--時政--人民網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2-06-07]
- 8. 許又聲、王作安、譚天星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福州新聞網[引用日期2022-06-07]
- 9. 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央視網.2023-03-18
- 10. 領導之窗 .中央統戰部[引用日期2023-03-22]
- 11. 陳瑞峯已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鳳凰網[引用日期2023-03-22]
- 12. 傅華任新華社社長,呂岩松任新華社總編輯(附簡歷) .觀八閩[引用日期2023-03-22]
- 13.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2023年3月18日) .國務院辦公廳[引用日期2023-03-22]
- 14.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2023年3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引用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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