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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功勳簿

鎖定
國家功勳簿用於記載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該法規定,國家設立國家功勳簿,記載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 [1] 
中文名
國家功勳簿
用    途
記載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
頒佈時間
2015年12月27日

國家功勳簿主要內容

設立黨、國家、軍隊功勳簿。“共和國勳章”、“七一勳章”、“八一勳章”、“友誼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黨、國家、軍隊根據需要設立的其他勳章獲得者,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單獨或者聯合授予榮譽稱號的個人和集體及其功績應當記載於功勳簿。 [3] 

國家功勳簿獎項歷程

2015年08月24日,國家勳章和榮譽稱號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十六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為國家最高榮譽,由國家主席向獲得者授予。並將設立國家功勳簿,記載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名錄及其功績。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