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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顯志

鎖定
周顯志,男,博士教授,曾任暨南大學法學院常務副院長,現任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專業碩士生導師
中文名
周顯志
國    籍
中國
職    業
教師
性    別
職    稱
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周顯志學習經歷

1978年2月-1982年1月,中南大學讀大學本科;
1981年12月-1985年6月,中南大學任助教,期間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助教進修班學習;
1985年6月-1994年7月,湘潭大學任講師、副教授,期間進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1994年8月-1998年5月,湖南財經學院任教授、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期間作武漢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
1998年6月-2001年6月,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法學系任教授、副系主任(主持工作);
2001年7月至2005年1月,暨南大學法學院任教授、常務副院長(主持工作)、法律學系系主任,期間進中山大學在職攻讀管理學(經濟法方向)博士學位;
2005年2月至今,暨南大學法學院任教授,碩士生導師。

周顯志研究方向

周顯志教授青年時期 周顯志教授青年時期 [1]
主攻經濟法學,旁及民商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公共管理學等學科

周顯志主要著作

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消費信貸、中小企業及個體私營經濟等方面的法律問題進行了長期和卓有成效的研究。
現已獨立主持實施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子課題1項、司法部等省部級科研項目5項,參與實施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3項、省部級科研項目5項。
現已發表法學、經濟學、公共管理學方面的學術論文120多篇,出版個人專著2部,主編全國財經類法學統編教材2部,合著專著、參編教材和辭書20多部。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二等獎3項,獲省部級三等獎2項,獲省部級優秀獎5項。 [2] 

周顯志社會職務

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高等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理事;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法律顧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廣東省涉外投資法律學會副會長、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副會長、廣東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總幹事、廣州市法學會常務理事、廣州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仲裁員、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肇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兼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周顯志獲獎情況

獲省部級二等獎3項,獲省部級三等獎2項,獲得省部級優秀獎5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