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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

鎖定
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統於1980年恢復建制,當時為“台州地區司法處”;1994年台州撤地建市,相應更名為“台州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1] 
中文名
台州市司法局
地    址
台州市政府行政中心2號樓4樓
隸    屬
台州市人民政府
性    質
事業單位

台州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台州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邵宣豪
台州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夏先順 [6] 

台州市司法局人員編制

台州市司法局機關編制4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2]  局長:邵宣豪。 [3]  [5] 

台州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三)制訂全市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
(四)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國外(境外)在我市設立的律師機構。
(五)指導監督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六)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和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幹部和法律服務人員的業務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協助管理成人教育法律專業自學考試;受委託管理法律專業成人教育工作。
(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市、區)委組織部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班子;配合做好律師和公證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隊伍的黨紀、政紀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對違紀、違規黨員幹部的查處;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通信信息技術網絡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車輛、通訊器材等物資裝備。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台州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信息技術網絡建設;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審核和綜合性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新聞宣傳、機要、統計、文印、檔案以及局機關財務、車輛管理和基建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通訊器材的計劃和分配;負責局機關後勤事務工作。
(二)政治部
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基層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爭先創優、立功創模和領導幹部政治理論教育;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幹警、法律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縣(市、區)委組織部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班子及後備幹部;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務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紀檢監察審計處
負責對全市司法行政隊伍的黨紀、政紀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對違紀、違規黨員幹部的查處;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及信訪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宣傳處
制訂全市普法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宣傳和報道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律師管理處
指導監督律師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全市律師機構設立、變更、撤銷及領發律師執業證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年檢和律師執業證註冊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的工作;指導監督國外(境外)律師事務所在我市設立和我市律師事務所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組織開展律師對外交流;綜合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查處全市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違紀行為。
(六)公證管理處
指導監督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全市公證機構的設立、變更、撤銷及公證員資格、公證員註冊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規範辦證程序;查處錯證假證和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督全市涉台公證文書審查、寄送和副本查證;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的法律援助工作;負責援助對象的認定工作;組織公證員業務調研、對外交流;指導公證研究會工作。
(七)基層工作處(掛社區矯正工作處、行政審批處牌子)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工作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法律服務中心工作;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登記和執業證的頒發、註冊的審核工作;承擔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指導和監督社區矯正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擬訂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協調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檢查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八)法制處(掛台州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牌子)
負責有關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行政案件的辦理,承辦應由本局受理的行政案件;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國家司法考試的管理和組織等相關工作;開展有關司法行政法律、法規實施中的調研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暫維持現狀。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