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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壼
鎖定
少有清名,不應朝命。永嘉年間,出任著作郎,襲封成陽縣公。永嘉之亂後,投靠徐州刺史裴盾,出任廣陵相。投靠安東將軍司馬睿,出任丞相從事中郎。東晉建立後,出任太子中庶子、散騎常侍,教導太子司馬紹。晉明帝即位,遷吏部尚書。平定王敦之亂,受封建興縣公,出任領軍將軍,選為顧命大臣。晉成帝登位後,出任尚書令,聯合外戚庾亮共掌機要。卞壼禮法自居,糾正當世,不畏強權。咸和三年(328年),帶兵平定蘇峻叛亂,以身殉國,獲贈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諡號忠貞,葬於南京朝天宮西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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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壼父子三人英勇就義,演繹了中華民族“忠孝貞”全節的家族忠烈史,歷代受到人們的敬仰、尊崇。他們是愛國主義、民族精神的優秀代表人物,是愛國主義家族精神的千古典範。卞壼後裔秉承“忠孝傳家”的家族遺風,將家族堂號為“忠貞(孝)堂”,成為歷史上以忠孝責任的價值信仰,培育“忠臣孝子”的“忠貞世家”。
- 別 名
- 卞忠貞公
- 字
- 望之
- 所處時代
- 東晉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濟陰冤句(今山東菏澤)
- 出生日期
- 281年5月4日
- 逝世日期
- 328年2月22日
卞壼人物生平
卞壼成年時已有名譽,得司兗二州和齊王司馬冏辟命,但卞壼都不應命。後父親卞粹被長沙王司馬乂所殺,卞壼回鄉。晉懷帝永嘉年間,卞壼出任著作郎,並承襲父親成陽公的爵位。後來徵東將軍周馥請卞壼為從事中郎,但不應命。永嘉五年(311年)發生永嘉之亂,都城洛陽被前趙所攻破,晉懷帝被擄。卞壼投靠時任徐州刺史的妻兄裴盾。裴盾於是讓卞壼代理廣陵相。
卞壼為人剛正不阿,不畏權貴,維護朝廷綱紀不遺餘力。晉成帝即位舉行登基大典那天,元老重臣王導竟以病缺席。卞壼在朝廷上嚴肅地説:“王公,社稷之臣邪!大行在殯,嗣皇未立,寧是人臣辭疾之時!”王導聽説後連忙帶病趕來。皇太后臨朝,卞壼與庚亮值班宮中,共參機要。朝廷下令召南陽樂謨為郡中丞,潁川庾怡為廷尉評。但二人都強調父命,拒不赴任。卞壼當即奏稟太后,其中提到:“如此則先聖之言廢,王教之訓塞,君臣之道散,上下之化替矣。樂廣(謨之父)以平夷稱,庾珉(怡之父)以忠篤顯,受寵聖世,身非已有,況及後世而可專哉!”由於卞壼的奏章很有説服力,因而朝議一致贊成。樂謨、庾怡不得已,只好上任。此後,凡朝廷有命,不得以私害公,不得以任何藉口推延,遂形成了一條永久性的制度。當時,王導與庾亮不和,庾亮掌權,王導就稱疾不上朝。一次王導不上朝,卻私下為車騎將軍郗鑑送行。卞壼得知,毫不顧忌王導的權勢和情面,上奏導“虧法從私,無大臣之節”;御史中丞鍾雅翫忽職守,不按王典辦事,二人應該一塊免官。雖然皇帝將奏章壓下,未予處理,但已引起朝野震肅。
卞壼兢兢業業勤於吏事,以匡風正俗為已任,不肯隨波逐流。有人説他:“卿恆無閒泰,常如含瓦石,不亦勞乎?”他説:“諸君以道德恢宏、風流相尚,執鄙吝者非壼而誰!”由此可見他為國事任勞任怨的博大胸懷。當時貴族子弟多以放浪形骸、清淡不倦的王澄、謝鯤等人為曠達,壼卻認為這些人“悖禮傷教,罪莫斯甚,中朝傾覆,實由於此。”此言大有見地,可謂入木三分。
卞壼後來面部受傷,多次要求辭職。咸和二年(327年)改拜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同時庾亮認為蘇峻屯兵歷陽,最終都會生禍亂,言:“大將蘇峻,素有狼子野心,將來一定會作亂,如果不削弱其權力,多年後必不可治,這是漢晁錯勸景帝早削七國兵權的原因。”建議朝廷召蘇峻任大司馬,以收籠絡之效,並藉機釋其兵權。朝廷諸官皆無異議。卞壼固爭以為不可,對庾亮説蘇峻現擁有重兵,且離京邑較近,這樣做將必定激發蘇峻提前叛亂,危及朝廷,應慢慢削其兵權。可庾亮不聽卞壼所言,最終決定要實行。卞壼知道這次此舉必定失敗,更向時任平南將軍的温嶠表示擔心。司馬任台亦勸卞壼準備良馬作不時之需,但卞壼笑看回答説:“真到那時,要馬何用?”
不久庾亮正式徵召蘇峻,蘇峻於是聯合祖約以討庾亮為名起兵。卞壼便復任尚書令、右將軍、領右衞將軍。次年,蘇峻進軍到東陵口,卞壼再被任命為都督大桁東諸軍事、假節,加領軍將軍、給事中。卞壼後率領郭默和趙胤等在西陵與蘇峻軍大戰,為蘇峻破城而入。卞壼於是撤退,並歸遇符節謝罪。及後蘇峻攻青溪,卞壼又與諸軍抵抗,但仍戰敗,更被蘇峻火燒宮寺。在戰鬥中, 卞壼背瘡未合,但胸懷報國之心,身先士卒,英勇殺敵,終因不支,壯烈殉國,時年四十八歲。其二子卞眕、卞盱,見父殉國,為報父仇,相隨殺入敵軍,亦力戰而死。
卞壼書法成就
卞壼是一位書法家,尤善草書。唐竇臬《述書賦》雲:“望之之草,聚古而老。落紙筋盤,分行羽抱。如充牛刃 多士,交連雜寶。”《淳化閣法帖》卷三有其草書一帖,六行,五十六字。卞壼書法現存於西安碑林的還有一行書壁碑,內容是:“崔諒、史曜、陳淮可補吏部郎,詔書可爾。此三人皆眾論所稱,諒尤質止,少華可以敦教。雖大化未可倉卒,風尚所勸為益者多,臣以為宜先用諒,謹隨事以聞。晉侍中卞壼書。”此碑亦為無價之寶。《全晉文》收錄有其文。
卞壼歷史評價
《晉書》贊卞壼父子忠孝行為曰:“望之徇義,處死為易。惟子惟臣,名節斯寄。”
唐太宗御撰《本傳》,稱卞壼父子行為:“宜加鼎司之號,以旌忠烈之勳”;
明成祖朱棣稱讚卞壼父子忠貞行為:“父將一死報君恩,二子臨戎忍自存。慨慷相隨同日盡,千古忠孝表清門。”
清康熙帝巡視江南,至卞公柌祭祀卞壼父子,御書“凜然正氣”匾額。
王導: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巖巖,卞望之之峯岠。
翟湯:父死於君,子死於父,忠孝之道,萃於一門。”
弘訥:① 死事之臣古今所重,卞令忠典之節,當書於竹帛。② 夫事親莫大於孝,事君莫尚於忠。唯孝也,故能盡敬竭誠;唯忠也,故能見危授命。此在三之大節,臣子之極行也。案壼委質三朝,盡規翼亮, 遭世險難,存亡以之。受顧託之重,居端右之任,擁衞至尊,則有保傅之恩;正色在朝,則有匪躬之節。賊峻造逆,戮力致討,身當矢旝,再對賊鋒,父子並命,可謂破家為國,守死勤事。
“先有卞公祠、後有朝天宮。”南京朝天宮是南京市博物館,歷經明、清兩朝數百年所形成建築結構的文化格局,代表着華夏曆朝歷代千百年傳統文化內涵,構成朝天宮東、中、西三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特點的格局分佈,即東路江寧府學,包括學署、名賢祠、鄉宦祠,代表府學科考、培養名賢學士的仕途文化:中路為江寧府文廟,代表孔子儒家禮教的品行道德,思想意識形態的主流儒學價值觀;西路為卞壼父子的卞公祠、父子忠孝墓,代表中華傳統忠孝貞節、功德千秋的人生境界目標,以及“忠孝莉智信、仁義廉恥勇”的人生行為標準。以上寓意的三大傳統文化建築羣,代表着中華民族千餘年主流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大格局。
卞壼軼事典故
卞壼堅守舊禮,如繼母死後,在她下葬後晉元帝就命他復職,但他都一直不肯,最後更上書元帝,陳説自己一定要守孝,最終令元帝讓他完成守喪期。又一次淮南郡中正王式有一繼母,其前夫逝世後,嫁給了王式的父親,後來王式的父親逝世,在服喪期滿後,要回前夫家中,前夫家中也有繼子,對王式的繼母奉養至終,後與前夫合葬。王式自己説,在其父親臨終之前,其繼母曾請求回前夫家中,而王式的父親已經答應。於是依禮制應當服“齊衰”之喪,即服喪一年,未像對親母一樣服喪三年。但卞壼認為這不合禮,更認為王式有錯,不以禮法行事,沒資格任審核人的小中正一職。最終王式經鄉邑清議,終身不被任命為官。
卞壼除了遵從禮法,更加不畏權貴。如在王式一事,他順道亦彈劾司徒荀組和揚州大中正兼侍中陸曄和淮南大中正兼散騎侍郎胡弘不能崇正禮法,失職應被免職和削減封地,並由廷尉定罪。最終由元帝下令赦免三人。後明帝即位,王導因病而不參加登位進璽的儀式,卞壼嚴肅地説:“王公還怎是國家重臣!皇帝正在舉殯,新君又未立,難道是人臣以病推託的時間!”王導聽後便抱病趕去。及後朝廷召樂廣子樂謨和庾珉之子庾怡分別任郡中正和廷尉評,二人都以長輩有命為由推辭,但卞壼卻上書認為人臣不應以私廢公,更指二人的父親既受晉室恩寵,自己也不再是屬於自己一人,其後代也是一樣。如此二人皆逼不得已而接受任命。及后王導以病不上朝,卻私下為車騎將軍郗鑑送行,卞壼便指王導徇私枉法,無大臣的氣節;另指御史中丞鍾雅曲解王典,監察不加準繩。卞壼並上奏將王導和鍾雅免官,雖然最終都沒有執行,但都令朝中震驚。
卞壼為官實幹,以褒貶人事為己任,並且努力工作,試圖監督世間,將世道導入正軌,因而都不同意當時的風氣,因此在當時都沒什麼稱譽。而且卞壼亦廉潔節儉,生活都簡約樸素。
卞壼史籍記載
《晉書·卷七十·列傳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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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壼家族成員
祖父:卞統,琅邪內史。
父親:卞粹
妻子:裴氏,徐州刺史裴盾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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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壼相關爭議
吉常宏認為,卞壼應該是卞壺之訛。《爾雅·釋宮》:“宮中衖謂之壼。”郭璞注:“巷閤間道。”按,“壼”與“望之”不協。“壼”當是“壺”之訛。王嘉《拾遺記·高辛》:“三壺,則海中三山也:一曰方壺,則方丈也;二曰蓬壺,則蓬萊也;三曰瀛壺,則瀛洲也。形如壺器。”《史記·秦始皇本紀》:“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萊,方丈,瀛洲。”張守節正義:“《漢書·郊祀志》雲:‘此三神山者……未至,望之如雲;及至,三神山乃居水下;臨之,患且至,風輒引船而去,終莫能至雲。”(按,《史記·封禪書》文字大致相同。)是三壺終是可望而不可及,故名“壺”字“望之”,是意在求仙。又,卞壼之從父兄名卞敦。敦乃銅製盛黍稷之器,圓腹,短足,有蓋。壺則為盛酒漿之器。是同祖弟兄皆以器物為名。此可為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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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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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卞金城.《江都卞氏忠貞堂族譜》.揚州:自印,光緒25年(1899年):第一卷1~250頁
- 2. 卞壼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 3. 《晉書·卞壼傳》:遭本州傾覆,東依妻兄徐州刺史裴盾。
- 4. 《晉書·卞壼傳》:眕子誕嗣。
- 5. 東晉政治家卞壼 .菏澤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9-18]
- 6. 吉常宏,吉發涵.古人名字解詁.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年:5
- 7. 晉書 卷七十 列傳第四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