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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雨花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8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區體育局牌子。
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
辦公地址
雨花台區竹影路5號
所屬單位
南京市雨花台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蔣朝暉(局長)

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體育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二)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三)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五)組織實施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
(六)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承擔城市形象推廣相關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商務會展旅遊。
(七)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領域安全與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區文化遺產管理,承擔文化遺產申報,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協助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廣播電視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一)承擔統籌規劃全區羣眾體育發展、競技體育發展及青少年體育發展的責任;擬訂全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普及推廣羣眾體育項目,培育和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市場;指導全區體育設施建設及監督管理;領導區體育總會。
(十二)指導、管理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信息、安全、機要保密工作;綜合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系統年度目標管理和目標考核;負責信訪受理、督察、督辦及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及內部管理;指導局系統黨組織和黨員管理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文化藝術與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區文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音樂、舞蹈、美術等全區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文藝團隊;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活動和旅遊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推進羣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推進圖書館、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及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三)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區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
(四)資源管理科。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休閒度假旅遊、生態旅遊發展;推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全域旅遊,承擔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和管理工作;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旅遊風情小鎮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行業招商引資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指導所屬景區的建設、養護、經營和創建工作。
(五)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旅遊市場和品牌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打造和重點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國內市場推廣;負責組織、參與國內省內重大旅遊促銷、節慶及商務會展活動,組織開展國內旅遊市場跨區域合作;擬訂全區文化市場、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管;負責監管衞星電視接收設施;負責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六)文化遺產管理科。負責本區各級文保單位保護、管理、利用的監督工作,依法承擔相關項目申報工作;協調各部門完成申遺及後期的維護、修繕和管理等有關工作;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擬訂全區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級文物保護項目申報推薦和市級文物保護項目的申報;承擔全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工作;承擔全區博物館及可移動文物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度規範;按有關規定對文物流通市場進行監管。
(七)羣眾體育科。擬訂羣眾體育發展規劃、全民健身實施計劃;指導全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健全公共體育服務體系;負責全區全民健身工程點出新改造規劃;組織推動羣眾體育活動,推廣喜聞樂見的羣眾體育項目;負責培訓、考核和審批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推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完善科學健身指導和服務網絡;指導羣眾體育組織建設;引導樹立體育健身文化新理念。
(八)體育競賽管理與產業科。負責各類賽事的競賽組織工作;負責體育總會工作、全區各單項體育協會和體育民辦非企單位的監管和業務指導;引導和規範全區體育經營活動,體育市場和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單位的監督檢查;培育發展體育產業,負責省、市體育產業引導資金等各類申報及審查工作;負責落實和開展足球深化改革工作;配合開展校園足球工作;負責體育中心日常監管工作。
(九)宣傳教育科。負責本系統教育、紀檢工作;負責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羣團工作;負責全區文化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策劃和媒體推廣,策劃和製作全區文化旅遊整體宣傳資料;負責本局新媒體建設內容管理和運營發佈,指導下屬單位的新媒體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新聞宣傳及新聞發佈聯絡工作,對所屬單位的新聞報道進行指導、監管;協助區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開展工作。
(十)計劃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領域統計工作。 [2] 

南京市雨花台區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局長:蔣朝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