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溧水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2] 
中文名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地址
南京市溧水區秦淮大道55號
性    質
區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隸屬部門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建設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查處各類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三)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據授權承擔反壟斷執法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監督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監督管理直轄企業、直銷人員及其直銷行為,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行為。
(五)負責食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建立食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負責食藥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開展食藥品安全有關風險監測工作;督促檢查考核區級有關部門和開發區、鎮(街)履行食藥品安全工作職責;開展食藥品安全教育。
(六)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建立並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配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實施執業藥師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推進全區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承擔轄區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證企業及強制性認證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產品認證、體系認證、服務認證工作,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協調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配合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標準化工作。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以及對標準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推動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十三) 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受理市場監管領域消費者投訴舉報工作。
(十四)負責統籌協調知識產權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發展規劃、重大政策措施;牽頭負責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公安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安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自辦案件應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區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衞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區衞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區衞生健康委員會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通報餐飲具消毒單位監督評定結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衞生監督評定為“不合格”的餐飲具,加強監管,依法查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衞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建立部門間執法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價格和收費政策後,應當及時將相關文件抄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實施價格與收費監督檢查過程中,需要獲取有關價格收費政策和依據的,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當及時提供。 [2] 

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安全、保密、信訪、檔案、信息宣傳、信息(新聞)發佈、輿情監控、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辦公信息化、史志編纂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和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牽頭處置突發性新聞事件;承擔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擬訂並協調和督促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上級部門部署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區局重大事項的考核、督查督辦。編制、審核、執行經費預(決)算、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按權限實施內部審計工作。
(二)黨建人事科。負責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文明機關建設、機關文化建設、機關和基層規範化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等工作;承擔局黨委日常工作,組織局黨委中心組的學習;組織全系統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組織全系統綜合性評比表彰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工青婦等羣團組織建設工作。
(三)法規科。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以及案審會議日常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文件草案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對本局涉及行政執法答覆、回覆等合法性審查;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科(應急管理科)。承擔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區本級食藥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建立、健全並組織運行區本級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機制;負責制定區本級食品藥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協調、督促、檢查區本級有關部門和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制定區本級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並負責實施;指導、督促、檢查開發區、鎮(街)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開展工作;組織開展全區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整治行動和重大活動保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培訓。建立、完善區本級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牽頭處置突發性食品藥品安全公共事件;組織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和應急處置信息;監測食品藥品安全輿情;處置食品藥品安全公共新聞事件。
(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擬訂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開展監督檢查;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按法定權限或者分工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環節實施以現場檢查、抽樣檢驗等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管工作的業務指導;配合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管理事項,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佈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環節安全監測和評價、風險預警,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採取改進、完善措施;參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承擔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六)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和實施工作,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監管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負責監管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質量;牽頭監督實施藥品流通使用環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按分工對藥品互聯網信息發佈和交易實施監管;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協助開展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變更、換證)的現場檢查、質量體系考核和樣品真實性核查;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抽查檢驗。
(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的辦法和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網絡市場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絡交易行為監測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區域網絡交易監管協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監管平台建設應用工作。負責制定區本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相關消費者社團組織、社會團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按法定權限或者分工對流通領域除食品外的商品(服務)實施以現場檢查、抽樣檢驗等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放心消費城市創建;負責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統計、分析;按權限發佈消費者保護方面的公共信息。
(八)信用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組織指導全區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公示並對公示信息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抽查;負責全區無照生產經營行為查處的業務指導;負責省市場監管信息平台的推廣運用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牽頭一體化監管體系運行。
(九)廣告合同監督管理科。負責制定全區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開展廣告經營活動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廣告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並及時移交廣告違法線索,指導促進公益廣告發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合同格式條款備案,開展合同行政指導、行政調解、信用評價,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協助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牽頭一體化服務體系運行。
(十)市場監督管理科。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等各類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市場的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區本級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規範和措施;組織開展區本級文明市場創建、平安市場創建;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組織開展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資料抽查檢驗;負責對各商品交易市場的統計分析;依法監督管理經紀活動。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負責擬定區本級質量發展規劃;按法定權限負責工業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管;牽頭組織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按分工組織實施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負責處理生產領域產品質量投訴;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和汽車“三包”監管;負責不合格產品後續處理工作;負責全區認證認可市場和認證認可活動的監督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區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市場和檢驗檢測活動監督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承擔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標準計量監督管理科。負責推進標準化戰略實施;負責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共同推進標準化工作;負責對標準的制定、實施進行監督;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實施強制檢定;管理和監督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組織計量授權,組織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承擔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計量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區本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的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統計上報與調查處理;依法開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協助特種設備相關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價格收費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辦法和措施;負責依法監督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區價格收費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十五)知識產權綜合管理科。負責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工作;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貫徹執行商標、專利、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負責轄區內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落實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以及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知識產權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區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登記註冊指導科。負責辦理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開展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核查工作;負責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信息上報工作;調查研究私營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辦公室。負責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的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永陽、開發區、白馬、東屏、洪藍、石湫、和鳳、晶橋分局,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為正科級。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承擔所轄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與執法工作。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