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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發展規劃部

鎖定
北京大學發展規劃部是校黨委和校行政領導下對學校的發展規劃進行研究、論證、貫徹和落實的職能部門。致力於研究、科學論證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階段性規劃、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與重要政策等。
中文名
北京大學發展規劃部
所屬院校
北京大學
職    能
研究、論證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
所屬地區
中國華北

北京大學發展規劃部機構簡介

1999年6月,學校進行機構改革,為加強學校宏觀規劃與研究,黨委政策研究室與北京大學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合併,組建發展規劃部。發展規劃部設正職1人,副職2人(其中1人為兼職),定位為學校整體辦學規劃、校園規劃頂層設計和研究的部門,也是學校領導科學決策的參謀和智囊團。
發展規劃部下設事業發展與規劃辦公室、校園規劃辦公室。同時,環境保護辦公室暨輻射防護室掛靠發展規劃部。
2005年12月發展規劃部增設學科規劃辦公室。2007年4月學校決定將環境保護辦公室暨輻射防護室變更為掛靠實驗室與設備管理部。2009年4月校園規劃辦公室更名為校園規劃與可持續發展辦公室。2010年5月學校決定將文物保護與管理辦公室由掛靠考古文博學院調整為發展規劃部內設科室。2011年6月增設綜合辦公室,負責學校綜合規劃、制度建設、空間分配和綜合事務。2013年12月學校決定將校園規劃與可持續發展辦公室調整到後勤系統,作為房地產管理部內設辦公室。 [1] 

北京大學發展規劃部主要職責

一、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羣眾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認真研究、科學論證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階段性規劃、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與重要政策,力爭為學校改革與發展提供高質量、建設性、可操作的研究報告、方案設計、政策建議或決策諮詢。
二、在學校領導下,起草、研究、論證、修訂、完善、細化和落實北京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大學規劃。
三、負責北京大學規劃委員會和學科規劃委員會、事業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北京大學發展規劃專家組(由發展規劃部特聘研究員組成)會議的組織工作,並形成《會議紀要》。
五、對各單位提交的《關於校屬實體機構設置或調整申請報告》進行一定程序的論證並提出初審意見,其中學術機構報學科規劃委員會審議,非學術機構報事業規劃委員會審議。
六、根據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目標及教育與科學研究的可持續發展要求,對校園發展規劃進行研究,提出方案和建議,組織編制北京大學校園總體規劃和校園近期建設規劃,制定實施方案。
七、對各單位提交的《關於校園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進行一定程序的論證,並提出初審意見,報校園規劃委員會審議。
八、對校園建設項目和工程進行審核和監督管理,對學校重要建設工程的可行性方案和具體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和一定程序的論證,對基本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向學校提出建議和改進措施。
九、與高教所、國際合作部等單位合作研究世界一流大學的歷史、特點、優勢、人才培養、管理機制、發展規律和最新動態等,為把北京大學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學提供借鑑。
十、研究與學校發展密切相關的重要理論課題,參與國家高等教育科學和管理科學某些重點項目的研究工作。
十一、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廣收信息、科學分析的基礎上,不定期撰寫《發展規劃部簡報》。
十二、編輯《資料選編》,主要選編有關高教改革的各種具有指導性、代表性或典型性的領導講話、外校文件、工作經驗、研究動態、討論方案等,供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時參考。
十三、結合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參與編制北京大學科學園發展規劃及實施細則。
十四、協調掛靠單位環境保護辦公室、輻射防護室的有關工作。

北京大學發展規劃部工作章程

一、為進一步加強對全校整體規劃的協調和領導,使學校的學科規劃、事業規劃、校園規劃更加科學和合理,並使制定出的全校整體規劃能切實有效地指導全校的各項工作,特設立北京大學規劃委員會。
二、規劃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員若干人。
三、規劃委員會的職能:
1、根據學校辦學的指導方針,對發展規劃部組織編制的北京大學整體規劃進行審議,報校長辦公會審核批准;
2、根據學校學科規劃、事業規劃和校園規劃統籌兼顧的原則,對北京大學學科規劃委員會、事業規劃委員會、校園規劃委員會分別審議的北京大學學科規劃、事業規劃、校園規劃進行復議,報校長辦公會審核批准;
3、根據學校整體規劃和學科規劃,對學科規劃委員會關於校屬學術實體機構成立或調整的審議意見進行復議,並提交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審議,然後報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批准;
4、根據學校整體規劃和學科規劃,對學科規劃委員會關於每年招生規模調整計劃的審議意見進行復議,報校長辦公會審核批准;
5、根據學校整體規劃和事業規劃,對事業規劃委員會關於校屬非學術實體機構設置或調整的審議意見進行復議,報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批准;
6、根據學校整體規劃和事業規劃,對事業規劃委員會關於各單位較多增減人員編制的審議意見進行復議,報校長辦公會審核批准;
7、根據學校整體規劃和校園總體規劃,審核批准校園規劃委員會審議的校園重要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其中的重大建設項目需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核批准。
四、北京大學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發展規劃部負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