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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福
(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
鎖定
劉福,男,漢族,1964年1月生,四川儀隴人,在職大學學歷,主任藥師。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藥物研究所原副所長。
- 中文名
- 劉福
- 國 籍
- 中國
- 出生日期
- 1964年1月
- 主要成就
- 承擔科研課題三項,已發表論文20餘篇
劉福人物經歷
1987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藥劑科工作,歷任副主任、主任;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川北醫學院藥物研究所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
201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副院長、藥物研究所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
2022年12月,任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藥師。
劉福學術兼職
劉福科研課題
劉福人物事件
2023年4月20日,據廉潔四川消息,劉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川北醫學院紀檢監察組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廣安市監委管轄,廣安市監委指定嶽池縣監委管轄,嶽池縣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2]
2023年8月7日,廉潔四川發佈消息:經查,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兼藥物研究所原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原主任劉福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加油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和出差期間接待安排;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務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以及幫助他人應聘到附屬醫院工作,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劉福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川北醫學院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福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川北醫學院紀檢監察組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嶽池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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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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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師資隊伍 .川北醫學院藥學院.2011-10-29[引用日期2013-01-26]
- 2. 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藥物研究所原副所長劉福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廉潔四川[引用日期2023-04-20]
- 3. 權威發佈丨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兼藥物研究所原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原主任劉福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廉潔四川.2023-08-07[引用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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