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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協
鎖定
刁協出身於渤海刁氏,早年曾在西晉擔任太常博士,八王之亂期間歷經諸王幕府,官至潁川太守,永嘉之亂時南奔江東,進入晉元帝司馬睿的幕府,由鎮東軍諮祭酒累遷至丞相左長史,被司馬睿引為心腹。他輔佐司馬睿建立東晉,歷任左僕射、尚書令,參與制定朝廷的典章制度。後又與劉隗推行“刻碎之政”,抑制門閥勢力,維護皇權,引起士族的不滿。
永昌元年(322年),王敦以討伐劉隗的名義發動叛亂,攻打國都建康,同時亦列舉刁協罪狀,於當年三月攻佔石頭城。刁協組織反攻,卻被叛軍擊敗,被迫逃離建康,結果在途中被隨從殺害。王敦之亂平定後追復尚書令。以太牢之禮祭祀。
- 本 名
- 刁協
- 別 名
- 刁令
- 字
- 玄亮,一作元亮
- 所處時代
- 晉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渤海饒安(今河北南皮刁公樓)
- 逝世日期
- 322年
- 主要成就
- 制定典章制度,抑制門閥
- 官 職
- 尚書令、金紫光祿大夫
刁協人物生平
刁協早年經歷
刁協年輕時喜讀儒家經籍,而且博聞強記,初授濮陽王國文學,累遷至太常博士、渤海郡大中正。他在八王之亂期間先後依附成都王司馬穎、趙王司馬倫,長沙王司馬乂,歷任平北將軍司馬、相國參軍、驃騎將軍司馬。
[3]
刁協任職江東
永嘉元年(307年),東嬴公司馬騰出鎮鄴城(治今河北臨漳),並徵辟刁協為幕府長史。不久,刁協出任潁川太守,後又被任命為河南尹,但卻並未到職。
[4]
建興元年(313年),晉愍帝繼位,任命司馬睿為左丞相,並徵拜刁協為御史中丞。但當時皇室、世族紛紛南下江東,西晉政權已是名存實亡。刁協遂留在江東,被司馬睿授為丞相左長史。
[6]
建武元年(317年),司馬睿稱晉王,建立東晉,並於次年正式稱帝,史稱晉元帝。刁協初任尚書左僕射,後進拜尚書令,加授金紫光祿大夫。當時,東晉政權初建,典章制度均未確立。刁協因曾在中朝任職,熟悉舊制,被委以創立憲章的重任。
[7]
刁協抑制門閥
東晉建立後,皇權薄弱,以琅琊王氏為代表的門閥勢力非常強盛。王導擔任丞相,居建康輔政;王敦為大將軍,擁重兵於武昌(治今湖北鄂州),王氏子弟都位居要職,甚至有“王與馬,共天下”的説法。晉元帝對此非常忌憚,便重用刁協、劉隗,以抑制琅琊王氏的權勢,並逐漸疏遠王導。
[8]
刁協與劉隗奉行元帝意旨,推行一系列“刻碎之政”,以排抑豪強。
[9]
刁協生性強悍,待人接物不習苟且,凡事都崇上抑下,常借醉酒之機凌辱公卿
[10]
,琅琊王氏等門閥勢力都對他側目以視。但他悉心盡力,志在維護皇權,因而極得晉元帝的信任。
[11]
刁協曾建議將揚州諸郡的僮客恢復良民身份,以備徵役。士族對此都怨恨不已。
[12]
出身汝南周氏的周嵩更對刁協進行直接的人身攻擊,稱他為佞幸小人。
[13]
刁協兵亂遇害
永昌元年(322年),王敦在武昌起兵,以討伐劉隗的名義東攻建康,兵至蕪湖時又列舉刁協罪狀。晉元帝大怒,召回出鎮的戴淵、劉隗,準備與王敦決戰。刁協在劉隗回朝後,與他一同向元帝進言,主張誅殺留在建康的王氏族人。但元帝卻沒有采納。
[14]
同年三月,王敦逼近建康,佔據石頭城。刁協與劉隗、戴淵等人率軍反攻,企圖奪回石頭城,卻被王敦擊敗。王敦乘勝攻入建康。刁協與劉隗退至太極殿,元帝拉住二人的手,流淚嗚咽,讓他們逃離建康以避禍。刁協表示要以死盡忠,被元帝勸阻。元帝撥給二人兵馬,讓他們自尋生路。
[15]
刁協年老體弱,出逃後不能騎馬,以致行動遲緩,再加上平時對人素無恩情,同行隨從都離心離德。他剛到江乘(今南京東北二十公里處),便被左右隨從誅殺,首級送呈王敦。王敦允許刁氏家屬將刁協收葬。晉元帝得知刁協還是未免一死,非常悲痛,將送交刁協首級者秘密逮捕誅殺。
[16]
刁協平反昭雪
太寧二年(324年),王敦再次叛亂,最終兵敗身死。王敦之亂徹底平定。晉明帝為王敦之亂中遇害的周顗、戴淵等人平反,予以追贈。但刁協卻因出逃未獲同等待遇。
[17]
鹹康年間(335年-342年),刁協之子刁彝上疏朝廷,請求為父親平反。輔政大臣庾冰等人都認為,刁協不能死節以報君王,反而死於出逃途中,不肯恢復其官爵。丹陽尹殷融、左光祿大夫蔡謨對此持有異議,先後為刁協鳴不平,認為刁協是中興功臣,忠於國家,出逃是迫不得已,理應加以追贈。晉成帝認為恢復刁協官位可對後人起勸勉作用,便追復刁協為尚書令,以太牢之禮祭祀。
[18]
刁協主要成就
刁協精通儒學,諳習典章制度,在東晉創立初期,負責制定憲章,並在較短的時間內,制定了一整套封建典章禮儀制度,對於明尊卑、辨貴賤、別等級、防僭越、崇皇權、抑權臣具有一定作用。他和劉隗是晉元帝心腹,推行“刻碎之政”,與琅琊王氏等門閥勢力相抗衡。
[19]
刁協軼事典故
周顗一次在尚書省值夜時突然發病,病勢危急。刁協當時正好在場,極力營救,表現的非常親密友好。天亮時,周顗病情有所好轉,刁協便命人通知其弟周嵩。周嵩急忙趕來,剛一進門,刁協便離座大哭,述説周顗夜裏病危的狀況。周嵩揚手一耳光,打得刁協驚退到門邊。他來到周顗牀前,也不探問病情,便直截了當地對哥哥説:“您在中朝是與和嶠齊名的人物,怎麼會和刁協這種佞幸小人有交情?”説完掉頭便走。
[13]
刁協人物評價
司馬睿:尚書令協,抗志高亮,才鑑博朗,朕甚喜之。(《下刁協詔》)
[20]
司馬衍:協情在忠主,而失為臣之道,故令王敦得託名公義,而實肆私忌,遂令社稷受屈,元皇銜恥,致禍之原,豈不有由!(《追贈刁協本官詔》)
[21]
虞預:少好學,雖不研精而多所博涉。中興制度,皆稟於協。
[22]
何法盛:中興草創,制度未立,朝臣無練習舊儀者。惟協以久在中朝,加性聰朗,多諳故事,朝廷憲體、出入威儀、唱贊一皆稟於協,當時稱為強記。
[23]
房玄齡:夫太剛則折,至察無徒,以之為政,則害於而國;用之行己,則兇於乃家。誠以器乖容眾,非先王之道也。……玄亮剛愎,與物多違,雖有崇上之心,專行刻下之化,同薄相濟,並運天機。是使賢宰見疏,致物情於解體;權臣發怒,借其名以誓師。既而謀人之國,國危而苟免;見暱於主,主辱而圖生。自取流亡,非不幸也。
[25]
曹彥約:敦之舉兵內向也,專以劉隗、刁協為名,人徒知隗協二子與敦不相好耳。考其本末,則導初相元帝,親近無二,及劉隗用事,漸見疏遠。協崇上抑下,為王氏所嫉,敦既作逆,隗又請誅王氏,導之切齒二子,非特一日,則舉兵而誅隗協,不可謂非導之意。
[28]
周應合:晉自渡江,崎嶇百年,王敦、蘇峻、桓温父子,相繼稱兵內侮,其弱甚矣。敦峻之亂,自劉隗、刁協、庾亮啓之,然寇至輒遁,王導亦避峻出奔。數人皆執政大臣,或元舅故老,一時之望,而倉卒之際,委主於賊,苟求自全。
[29]
刁協個人作品
《全晉文》收錄刁協的奏疏四篇:《秦為顯義亭侯煥選官屬》、《奏請緩徵徐龕》、《駁孫文上事》、《復肉刑議》。
[30]
刁協親屬成員
- 祖父
- 父親
- 兒子
- 孫子
刁協史籍記載
《晉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三十九》
[25]
刁協影視形象
2016年電視劇《書聖王羲之》,姚鑫飾演刁協。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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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虞預《晉書》:刁協字元亮。渤海饒安人。
- 2. 《晉中興書·卷七》:刁協字元亮,除左僕射。
- 3. 《晉書·刁協傳》:協少好經籍,博聞強記,釋褐濮陽王文學,累轉太常博士、本郡大中正。成都王穎請為平北司馬,後歷趙王倫相國參軍,長沙王乂驃騎司馬。
- 4. 《晉書·刁協傳》:及東嬴公騰鎮臨漳,以協為長史,轉潁川太守。永嘉初,為河南尹,未拜。
- 5. 《晉書·刁協傳》:避難渡江。元帝以為鎮東軍諮祭酒,轉長史。
- 6. 《晉書·刁協傳》:愍帝即位,徵為御史中丞,例不行。元帝為丞相,以協為左長史。
- 7. 《晉書·刁協傳》:中興建,拜尚書左僕射。於時朝廷草創,憲章未立,朝臣無習舊儀者。協久在中朝,諳練舊事,凡所制度,皆稟於協焉,深為當時所稱許。太興初,遷尚書令,在職數年,加金紫光祿大夫,令如故。
- 8. 《資治通鑑·晉紀十三》:敦總征討,導專機政,羣從子弟佈列顯要,時人為之語曰:“王與馬,共天下。”後敦自恃有功,且宗族強盛,稍益驕恣,帝畏而惡之。乃引劉隗、刁協等以為腹心,稍抑損王氏之權,導亦漸見疏外。
- 9. 《晉書·劉隗傳》:與尚書令刁協併為元帝所寵,欲排抑豪強。諸刻碎之政,皆雲隗、協所建。
- 10. 《晉書·熊遠傳》:時尚書刁協用事,眾皆憚之。尚書郎盧綝將入直,遇協於大司馬門外。協醉,使綝避之,綝不回。協令威儀牽捽綝墮馬,至協車前而後釋。
- 11. 《晉書·刁協傳》:協性剛悍,與物多忤,每崇上抑下,故為王氏所疾。又使酒放肆,侵毀公卿,見者莫不側目。然悉力盡心,志在匡救,帝甚信任之。
- 12. 《資治通鑑·晉紀十三》:詔免中州良民遭難為揚州諸郡僮客者,以備徵役。尚書令刁協之謀也,由是眾益怨之。
- 13. 《世説新語·方正第五》:周伯仁為吏部尚書,在省內夜疾危急。時刁玄亮為尚書令,營救備親好之至。良久小損。明旦,報仲智,仲智狼狽來。始入户,刁下牀對之大泣,説伯仁昨危急之狀。仲智手批之,刁為辟易於户側。既前,都不問病,直雲:“君在中朝,與和長輿齊名,那與佞人刁協有情?”逕便出。
- 14. 《資治通鑑·晉紀十四》:戊辰,敦舉兵於武昌,上疏罪狀劉隗。……敦至蕪湖,又上表罪狀刁協。帝大怒,乙亥,詔曰:“……今親帥六軍以誅大逆,有殺敦者,封五千户侯。”……帝徵戴淵、劉隗入衞建康。隗至,百官迎於道,及入見,與刁協勸帝盡誅王氏;帝不許。
- 15. 《資治通鑑·晉紀十四》:三月,……敦據石頭。……帝命刁協、劉隗、戴淵帥眾攻石頭,王導、周顗、郭逸、虞潭等三道出戰,協等兵皆大敗。敦擁兵不朝,放士卒劫掠,宮省奔散。……刁協、劉隗既敗,俱入宮,見帝於太極東除。帝執協、隗手,流涕嗚咽,勸令避禍。協曰:“臣當守死,不敢有貳。”帝曰:“今事逼矣,安可不行!”乃令給協、隗人馬,使自為計。
- 16. 《晉書·刁協傳》:協年老,不堪騎乘,素無恩紀,募從者,皆委之行。至江乘,為人所殺,送首於敦,敦德刁氏,收葬之。帝痛協不免,密捕送協首者而誅之。
- 17. 《晉書·刁協傳》:敦平後,周顗、戴若思等皆被顯贈,惟協以出奔不在其例。
- 18. 《晉書·刁協傳》:敦平後,周顗、戴若思等皆被顯贈,惟協以出奔不在其例。鹹康中,協子彝上疏訟之。在位者多以明帝之世褒貶已定,非所得更議,且協不能抗節隕身,乃出奔遇害,不可復其官爵也。丹陽尹殷融議曰:“王敦惡逆,罪不容誅,則協之善亦不容賞。若以忠非良圖,謀事失算,以此為責者,蓋在於譏議之間耳。即兇殘之誅以為國刑,將何以沮勸乎!當敦專逼之時,慶賞威刑專自己出,是以元帝慮深崇本,以協為比,事由國計,蓋不為私。且中興四佐,位為朝首。於時事窮計屈,奉命違寇,非為逃刑。謂宜顯贈,以明忠義。”時庾冰輔政,疑不能決。左光祿大夫蔡謨與冰書曰:“刁令中興上佐,有死難之名,天下不聞其罪,而見其貶,致令刁氏稱冤,此乃為王敦復仇也。內沮忠臣之節,論者惑之。……”冰然之。事奏,成帝詔曰:“……若極明國典,則曩刑非重。今正當以協之勤有可書,敦之逆命不可長,故議其事耳。今可復協本位,加之冊祭,以明有忠於君者纖介必顯,雖於貶裁未盡,然或足有勸矣。”於是追贈本官,祭以太牢。
- 19. 白壽彝.中國通史·第八冊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 20. 全晉文:卷八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9-18]
- 21. 全晉文:卷十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9-18]
- 22. 虞預《晉書》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2-18]
- 23. 晉中興書:卷七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9-18]
- 24. 宋書:禮志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18]
- 25. 晉書:列傳第三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12]
- 26. 資治通鑑:晉紀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19]
- 27. 絜齋集:卷十一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9-19]
- 28. 南宋·曹彥約《昌谷集·卷二十一》
- 29. 南宋·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三》
- 30. 全晉文:卷一百九 .古籍文獻網[引用日期2017-09-12]
- 31. 《晉書·刁協傳》:祖恭,魏齊郡太守。父攸,武帝時御史中丞。
- 32. 《晉書·刁協傳》:彝字大倫。少遭家難。王敦誅後,彝斬仇人黨,以首祭父墓,詣廷尉請罪,朝廷特宥之,由是知名,歷尚書吏部郎、吳國內史,累遷北中郎將、徐兗二州刺史、假節,鎮廣陵,卒於官。
- 33. 《晉書·刁協傳》:子逵,字伯道,逵弟暢,字仲遠;次子弘,字叔仁,並歷顯職。隆安中,逵為廣州刺史,領平越中郎將、假節;暢為始興相;弘為冀州刺史。桓玄篡位,以逵為西中郎將、豫州刺史,鎮歷陽;暢右衞將軍;弘撫軍桓修司馬。劉裕起義,斬桓修,時暢、弘謀起兵襲裕,裕遣劉毅討之,暢伏誅;弘亡,不知所在。逵在歷陽執劉裕參軍諸葛長民,檻車送於桓玄,至當利而玄敗,送人共破檻出長民,遂趣歷陽。逵棄城而走,為下人所執,斬於石頭。子侄無少長皆死,惟小弟騁被宥,為給事中,尋謀反伏誅,刁氏遂滅。
- 34. 刁協 .南皮縣人民政府網.2008-01-09[引用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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