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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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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文化遺產(common cultural heritage)文化人類學用語。人類學傳播論的重要概念,指在各種不同的文化材料中可以追溯而發現的具有共同基礎的文化。人類學傳播論以此為理論依據,認為在那些文化素材中,哪些是由傳播而來,哪些是由繼承原始文化而來只是一種程度不同的問題,並非類別的不同:兩個部族分別繼承一種文化元素,説明它們在沒有聯繫之前,這種文化元素已經存在了;傳播是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在沒有部族之間的聯繫時已有傳播的可能性,即共同文化遺產存在 [1] 
中文名
共同文化遺產
外文名
common cultural heritage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等編,哲學大辭典(修訂本) (上、下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06月第1版,第4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