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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

(國家税務總局發佈APP)

鎖定
個人所得税是國家税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個税申報系統手機應用,從2019年起,所有個人所得税申報的納税人都可以下載手機版APP,核實自己信息和身份後,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完成自己的税務申報義務。 [1] 
2018年12月31日,“個人所得税”App軟件正式上線使用。 [2]  1月20日,記者發現個人所得税APP有更新。從更新的內容看,不再強制要求填寫出租人信息。 [3] 
2024年1月,個人所得税APP更新至最新版本,門户界面設計全新升級。 [10] 
軟件名稱
個人所得税
上線時間
2018年12月31日
最近更新時間
2022年1月5日 [8] 
軟件語言
中文
開發商
國家税務總局
軟件版本
V1.7.8 [8] 
軟件大小
40.84 MB [8] 
類    別
財務

個人所得税發展歷程

2019年1月20日APP更新前後
2019年1月20日APP更新前後(2張)
2018年12月31日,由國家税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税APP軟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功能正式上線使用。該系統的互聯網WEB端、扣繳客户端和税務大廳端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功能也同時向社會開放。 [4] 
2019年1月20日,記者發現個人所得税APP有更新。從更新的內容看,不再強制要求填寫出租人信息。 [3] 
2022年11月,在個人所得税App最新版本(1.8.7)中,在常用業務管理項中,新增了“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管理”的更多業務。 [9] 
2024年1月,個人所得税APP更新至最新版本,門户界面設計全新升級。

個人所得税軟件介紹

個人所得税是國家税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個税申報系統手機應用。通過實名註冊後,就能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填報。納税人通過人臉識別,再註冊個人身份證號與手機、地址等信息,就能實時查詢自己可享受的税收優惠。 [5] 

個人所得税主要功能

1、提供多種實名認證註冊方式,保護隱私信息,確保辦税安全;
2、提供個人信息採集功能,便於建立辦税聯繫渠道;
3、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功能,包括採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可選擇年度申報時扣除,也可指定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申報時扣除;
4、提供優惠備案功能,依法享受優惠;
5、提供完税信息查詢,電子完税證明打印和下載功能;
6、提供綜合所得年度申報功能;
7、提供電子繳税功能,對依法需要繳納税款或綜合所得年度申報補税的,可選擇多種繳税方式快速完成繳税支付;
8、提供電子退税申請功能,對依法需要退税或綜合所得年度申報退税的,可快速進行退税申請;
9、為納税人取得分類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等情形提供自行申報功能;
10、為個體工商户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提供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税月(季)度預繳申報、年度申報、多處彙總年度申報功能;
11、提供辦税提醒功能,可以提醒納税人依法享受税收優惠等;
12、提供辦税信息查詢功能,可以查詢本人的信息採集、申報、繳税、退税等業務辦理情況;
13、當本人身份信息疑似被冒用時,納税人可以發起爭議核實,申請税務機關核實處理。 [6] 

個人所得税操作問答

一、在手機打開“個人所得税”APP後提示“未連接到網絡或未獲取網絡權限,請檢查”,但手機網絡正常,能打開網頁,該如何解決?
可以嘗試如下方式解決:
1.請檢查您手機設置中是否對“個人所得税”APP進行了網絡限制。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税”APP,對蘋果IOS系統手機,點擊“設置→蜂窩移動網絡→個人所得税→勾選WLAN與蜂窩移動網”;對安卓系統手機,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税”APP,點擊“設置→無線和網絡→流量管理→應用聯網→個人應用中的個人所得税→勾選移動網絡和WIFI”。然後重新打開“個人所得税”APP。
2.如果確認網絡設置沒有問題,可能是因為網絡不穩定所致,請切換到WIFI網絡環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嘗試。
3.可以在“個人所得税”APP的個人中心中,將“工作地或常住地”臨時切換到其他省市,等業務辦理完成後再切回到實際工作地或常住地。
二、如果在“個人所得税”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發現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經任職受僱的單位或早已離職的,該如何處理?
只要該公司給您做過僱員個人信息報送,該公司就會出現在您“個人所得税”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經任職的單位,您可在“個人所得税”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任職”方式,反饋給該單位扣繳客户端,單位辦税員在扣繳客户端軟件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即可。
2.如果是您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您可在“個人所得税”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從未任職”方式,把情況反饋給該單位的主管税務機關,由税務機關展開調查。
後續核查後的相關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税”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留意。
三、如果在“個人所得税”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發現自己當前任職的單位並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
“個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辦税服務平台網頁版中“個人中心”裏自動帶出的任職受僱信息是根據全國各地各扣繳單位報送的自然人基礎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繳單位當前的税務登記狀態為正常或停業,而且扣繳單位報送信息中將您標記為在職僱員,正常就會將該單位顯示出來。
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僱單位沒有將您的個人證件信息報送給主管税務機關或所報送的證件信息有誤,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僱單位在税務機關的登記狀態為註銷或非正常,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信息選擇為僱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請聯繫您當前的任職受僱單位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户端處理。
四、扣繳單位使用的扣繳客户端登錄後顯示“2018年”和“2019年”兩個藍色按鈕,有何不同?
為支持新個人所得税法的實施,扣繳客户端進行了較大升級(對原來正在使用扣繳客户端的,直接打開運行後會自動升級)。扣繳客户端升級後有“2018年”和“2019年”兩種版本模式:“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於查詢2018年及之前的數據,以及進行税款所屬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報(含更正申報);“2019年”的版本模式適用於税款所屬期2019年以後的申報(含更正申報)。可通過系統右上角的“版本切換”按鈕,切換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個人所得税法中的專項附加扣除報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五、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税”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
居民個人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渠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個人所得税”APP填報;
2.自行在自然人辦税服務平台網頁填報;
3.自行到税務局辦税服務廳填報;
4.提交給扣繳單位在扣繳客户端軟件填報。
通過前三個任一渠道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後通過扣繳客户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您所填報的信息,您無需再向扣繳單位另行填報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