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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損失
鎖定
信用損失是指企業按照原實際利率折現的、根據合同應收的所有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所有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即全部現金短缺的現值。
- 中文名
- 信用損失
- 外文名
- credit losses
- 適用領域
- 金融工程
- 應用學科
- 金融學
其中,對於企業購買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應按照該金融資產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折現。由於預期信用損失考慮付款的金額和時間分佈,因此即使企業預計可以全額收款但收款時間晚於合同規定的到期期限,也會產生信用損失
[1]
。
在估計現金流量時,企業應當考慮金融工具在整個預計存續期的所有合同條款(如提前還款、展期、看漲期權或其他類似期權等)。企業所考慮的現金流量應當包括出售所持擔保品獲得的現金流量,以及屬於合同條款組成部分的其他信用增級所產生的現金流量
[1]
。
企業通常能夠可靠估計金融工具的預計存續期。在極少數情況下,金融工具預計存續期無法可靠估計的,企業在計算確定預期信用損失時,應當基於該金融工具的剩餘合同期間
[1]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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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司[引用日期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