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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歡

鎖定
何美歡(1948-2010),加拿大籍香港人,著名法學家、教育家,被業界稱為中國普通法判例教學第一人,又被稱為法學界的白求恩。她於2002年加盟清華大學法學院,擔任全職教授。2008年8月後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和清華大學雙聘教授。2010年9月,何美歡在清華任教期間突然發病去世,享年62歲。 [1] 
(概述圖來源 [3] 
中文名
何美歡
國    籍
加拿大
出生日期
1948年11月
逝世日期
2010年9月 [1] 
畢業院校
加州聖心學院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
多倫多大學
出生地
香港

何美歡人物生平

1948年11月何美歡生於香港,中學畢業後留學美國,1971年在加州聖心學院獲得文學學士,1972年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獲得文學碩士學位。 [2] 
後到加拿大攻讀法律專業,1977年何美歡獲得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JD)。1987年為轉向教學科研工作前往英國劍橋大學進修。先後任教於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1986年);香港大學法學院(1988-2002年)。 [2] 
2002年8月開始,何美歡加盟清華大學法學院,擔任全職教授。2008年8月後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院和清華大學雙聘教授。 [2] 

何美歡主要事蹟

中國證監會紀委書記李小雪在上世紀90年代初與何美歡結識。當時為了實現國內公司在香港上市,國家體改委副主任劉鴻儒與香港聯交所主席李業廣主導了國務院證券事務內地香港聯合工作小組,李小雪是其中的小組成員。經梁定邦邀請,何美歡參與了這個小組的工作。 [2] 
那時候,中國內地沒有證券法,也沒有公司法,沒有上市公司章程,只有國家體改委頒佈的一個股份有限公司規範意見。 [2] 
李小雪稱,何美歡兼顧香港和內地的實際情況,通過自己辛勤工作、充分溝通和淵博知識,形成了中國內地公司到香港上司的必備條款,發展成為《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並形成國內現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堅實基礎。 [2] 
“現在這都成了上市公司的準憲法性文件了。”何美歡的同事湯欣説。 [2] 
除了參與制度設計,何美歡還不斷引進英美法方面的書籍。北大常務副校長吳志攀是國際金融法方面的專家,有一次,何美歡帶着英國人克拉克的《保險合同法》跟吳志攀説,這本書對中國保險界極為重要,但現在中國缺少這本書,一定要找人翻譯出來。 [2] 
但英國方面提出的版權費是10萬美元,“她説沒關係,這錢我來出。”在吳志攀組織翻譯時再寄給何美歡修改,“她改得一片紅,這種方式反覆了三年,她終於認可了。”後來,這本書在北大出版社出版。 [2] 
後來何美歡還想再翻譯一套美國書,但因為版權太貴,“幾十萬美金的版權,最後沒做成”。 [2]   

何美歡棄法從教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説,商法很容易讓人掙錢,如果何美歡當初選擇去賺錢,有那麼多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她就是億萬富翁了。但她斷然決定從事教學,不從事法律業務。 [2] 
何美歡在法律實務界有輝煌的成績。法律博士學位(JD)畢業後,她加盟當時全球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作為執業律師從事跨國法律業務。先後取得四個法域的執業律師資格: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國紐約州、英國、香港。1982年何美歡回到香港,加盟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主持多個與中國改革開放相關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 [2] 
何美歡在國內外出版了系列英美法專著,包括《香港合同法》、《香港擔保法》、《香港代理法》等,尤其是她歷時五年心血寫就的三卷本學術鉅著《公眾公司及其股權證券》一書,已成為研究英美公司法、證券法的經典著作。 [2] 
湯欣跟何美歡有相同的研究領域。他評價説,這一領域變化很快,但目前仍少有跟她比肩的香港著作。 [2] 
但何美歡感覺,她的目標不只是做一個成功的律師,“還是要教書育人”。湯欣認為,何美歡把自己鍾愛的有大成的專業研究放在一邊,傾盡心力做人才培養工作。她選擇到學校教書,先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香港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 [2] 
受何美歡課堂薰陶的李頡説,何老師就是要培養出在能力上可以與外國法學院抗衡的學生。 [2] 

何美歡嚴格育人

湯欣回憶,何美歡比較注意養生,能不坐車就不坐車,上樓都堅持走樓梯,晚上八點以後就不吃任何東西。“但她太累了”,湯欣稱,他從未見過何老師這樣高強度工作的老師,“經常工作到凌晨”。 [2] 
何美歡對時間的規劃以五分鐘為單位,捨不得娛樂。“她對時間非常吝嗇,”清華大學法學院原院長王晨光説,何美歡不止一次回絕與她共餐的邀請,回答總是“我還要上課,我還要備課。” [2] 
李頡和湯欣在何美歡的辦公室裏看到了很多尚未拆封的速溶咖啡,還有一些麪包袋,“她吃飯比較隨便,午飯也不怎麼吃,或者就是叫些外賣”。 [2] 
“何老師花的時間是學生時間的幾倍,最長一天要工作十七個小時,”才進入清華時,清華大學副教授勞東燕曾到何美歡的課上去學習她的教學方法,“要分組準備材料,要看學生的學習報告,要為學生的報告寫評論。” [2] 
李頡和湯欣回憶,普通法精要的課程實行分組制,依照上課的計劃,在每組學生遞交課堂報告前,何美歡還要跟他們進行一個半小時到兩個小時的討論。每次作業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哪一分鐘交,一分鐘都不能遲。” [2] 
要完成何老師的材料分析報告,“永遠不會輕鬆,都是在崩潰的邊緣掙扎,接觸的都是原始資料,之前可能完全都不知道內容,難度還會逐步增加。熬夜是經常的事情,比如90頁的全英文材料,要在24小時內完成。” [2] 
“在報告上,語法錯誤她都會改出來。如果能力和水平不夠,何老師會鼓勵你,但要是你偷懶,她也會直言不諱地批評,她對提供的材料的難易程度心裏都有底。”李頡和湯欣回憶。” [2] 
除了大量的閲讀和經常性的熬夜,何美歡在課堂還會有一些“蘇格拉底式的提問”。 [2] 
李頡説,何老師就是為了訓練學生的思維方式,誘導學生去思考,“她提醒我們,有些語言‘巧言令色’,不要只看表面,要找出真正的意圖,讀懂字裏行間的意思。”有時候學生在課堂上的討論達不到她所希望的效果,“她也會很着急”,但何美歡堅持不會直接告訴學生答案。 [2] 
李頡説,學生的作業再濫她都保留下來了,她會在事後總結學生為什麼會這樣想,自己該做哪些調整,她會尊重學生的想法,“尊重思維的引導而不在乎結論的引導”。 [2] 
在一次課堂上,何美歡問學生,“如果我是律師,發現國家税務法律上有一個技術漏洞,使我們可以幫助客户能在技術上不違反法律條文的情況下偷税漏税,我們會不會幫助客户去做這樣的事情?”課堂上同學們給出了不同的答案,面對這些答案,何美歡黑板上寫了幾個英文單詞:滑坡理論 [2] 
作為她的學生,已經工作的劉萍在工作中遇到進退兩難的情況時,總會想起何美歡寫下的這幾個詞,“不要在道德上做錯誤的選擇。”劉萍的理解是,何美歡的意思是説,如果在山頂上做錯了一件很小的事情,這個錯誤就會像滑坡上的滾珠一樣,越滾越大,變成一個很大的錯誤。 [2] 

何美歡愛滿天下

何美歡對學生學術上要求嚴格,生活上充滿了愛。她一生未婚,將學生視為自己的子女。劉萍在校讀書時曾到何美歡家裏討論課業,那天何美歡還為他們做了西餐:有烤雞腿,還有雞蛋沙拉。 [2] 
在視力已經急劇退化的情況下,何美歡在加拿大花了半年時間,為即將生孩子的學生親手織了一條毛毯作為賀禮。 [2] 
“她告訴我,在她外甥和侄女出生的時候,按照家裏的傳統,她給他們每人織了一條毛毯。我孩子的這條,可能是她織的最後一條了,沒想到一語成讖。”在何美歡的追思會上談起這一段經歷時,何美歡的這個學生泣不成聲。 [2] 
她不允許學生給她送除了鮮花、水果之外的禮物,一起聚餐時,也不允許學生埋單。後來,何美歡對她的學生提出了“三子”原則,即具備房子、車子、孩子才能埋單。 [2] 
雖然跟學生私下關係融洽,但何美歡“決不允許通過她的關係找工作”。勞東燕説,可能有些學生跟老師的交往有些功利,但何老師能夠做到跟學生關係融洽,又不違背自己的原則,“這不是每個老師都能做到的。” [2] 
她對年輕老師也很關照。湯欣介紹,何美歡會抓住許多朋友從國外到北京來的機會,邀請他們跟清華的青年教師座談,“她是自掏腰包的”,她甚至還會自費邀請國外著名學者到清華跟年輕教師交流。 [2] 

何美歡後世紀念

清華設立“何美歡法學教育基金” [1]  。“何美歡法學教育基金”的設立是為紀念何美歡教授和她為中國法治建設以及法學教育所做出的特殊貢獻,並繼承和進一步推廣她在清華大學所創設的普通法教育模式。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