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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公約
鎖定
- 中文名
- 估價公約
- 外文名
- Convention on the Valuation of Goods for Customs Purpose
- 出 處
- 《海關商品估價公約》
估價公約目的
《估價公約》共18條。主要內容包括:1、要求締約國按公約規定將附件1中的海關估價定義訂入其本國法,並自公約對該國生效之日起執行該定義。估價定義中規定的完税價格為正常價格,即貨物進口時相互獨立的貿易雙方可以在公共市場上購得該貨物的價格。2、海關合作理事會設立海關估價委員會,監督公約的執行,保證公約的解釋和執行的一致性。所有采取本公約的理事會成員國均有權派代表參加。3、締約雙方或各方間對本公約的解釋和執行如有爭議,應儘可能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應提交海關估價委員會審議;海關估價委員會不能解決爭議,應由該海關估價委員會提交理事會。爭議雙方可以事先承認海關估價委員會或理事會的建議對該方有約束力。
估價公約不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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