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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稱號
鎖定
人才稱號,是指人才類榮譽稱號,有國家級人才稱號、省部級人才稱號、省級人才稱號。人才稱號是在人才計劃或項目實施過程中給予人才的入選標識,是對人才階段性學術成就、貢獻和影響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也不是劃分人才等級的標準,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人才稱號獲得者是優秀人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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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提出推進人才稱號迴歸學術性、榮譽性。
- 中文名
- 人才稱號
- 別 名
- 人才類榮譽稱號
- 屬 性
- 榮譽稱號
- 類 型
- 人才榮譽稱號
- 特 徵
- 學術性、榮譽性
- 國家級
- 國家級人才稱號
- 省部級
- 省部級人才稱號
- 省 級
- 省級人才稱號
人才稱號詞語定義
人才稱號是在人才計劃或項目實施過程中給予人才的入選標識,是對人才階段性學術成就、貢獻和影響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也不是劃分人才等級的標準,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授予和使用人才稱號的目的是賦予人才榮譽、使命和責任,為廣大人才樹立成長標杆,激勵和引導人才強化使命擔當,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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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稱號基本屬性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提出推進人才稱號迴歸學術性、榮譽性。不得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有關申報書不得設置填寫人才稱號欄目。依據實際貢獻合理確定人才薪酬,不得將人才稱號與物質利益簡單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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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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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才稱號 .南京理工大學[引用日期2020-10-16]
- 2. 教育部印發《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0-12-21]
- 3.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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