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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將於2023年11月10日生效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
實施時間
2023年11月10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主要內容

根據協定,中國公民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和旅行證,哈薩克斯坦公民持普通護照和回國證明,因私人事務、商務活動(包含談判、簽約、提供諮詢服務及其他商務活動等)、旅遊、醫療、國際運輸及過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自入境之日起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時限的,需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發展歷程

2023年11月10日上午,新疆霍爾果斯口岸聯檢大廳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正式生效後的首批入境旅客。隨着中哈相互免簽證協定正式生效,進出境人流量將會大幅增長,預估日均入境哈籍人員數量將由現在的300人次增至1000-1500人次。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