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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

鎖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簡稱廣州市政協、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領導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接受政協全國委員會、政協廣東省委員會的指導。接受政協全國委員會、政協廣東省委員會的指導。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作為地方實行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是廣州政治體制的重要組織部分,在全市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 
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第十四屆委員會主席:李貽偉 [5] 
中文名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
外文名
Gua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機關簡稱
廣州市政協、政協廣州市委員會
組織形式
多黨合作、政治協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政協組成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是中共廣州市委領導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每屆政協廣州市委員會任期五年。其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及界別設置,經上屆委員會主席會議審議同意後,由常委會協商決定。其任期內如有必要增加或者變更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決定人選,經委員會主席會議同意後,由常委會協商決定。政協廣州市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會議,行使選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聽取和審議常委會的工作報告;討論並通過有關協議;參與對國家和地方事務的重要問題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等職權。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接受政協全國委員會、政協廣東省委員會的指導。 [2]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性質作用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作為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在廣州市的地方性組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地方機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是廣州市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統一,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政治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人,找到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同心同德,羣策羣力,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促進廣州市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事業發展而不懈努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在全市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政協機構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機構包括:政協廣州市委員會辦公廳、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城建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文衞體委員會、社會法制民族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學習和文史資料委員會、聯絡工作委員會、政協廣州市委員會辦公廳直屬下設機構、政協廣州市委員會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3]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政協會議

每屆政協廣州市委員會任期五年。其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及界別設置,經上屆委員會主席會議審議同意後,由常委會協商決定。其任期內如有必要增加或者變更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決定人選,經委員會主席會議同意後,由常委會協商決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常委會議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政協廣州市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政協廣州市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和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常委會委員的候選人由參加政協廣州市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一)執行、監督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實施;
(二)協商決定下屆政協廣州市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委員人選及界別設置。協商決定本屆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增加或者變更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三)召集並主持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屆第一次全體會議前召開全體委員參加的預備會議,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第一次會議;
(四)在非常情況下決定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是否延長任期。由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得延長任期;
(五)組織實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
(六)執行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
(七)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審查通過提交中共廣州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的重要建議案;
(八)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增加或者變更時,常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由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
(九)根據秘書長的提議,任免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副秘書長;
(十)決定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並任免其領導成員;
(十一)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決定對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的紀律處分事項。 [2]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主席會議

政協廣州市委員會的主席會議由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組成,在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主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學習《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有關規定,學習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學習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和政策,學習經濟、科技、法律和現代管理知識;研究部署學習工作。
(二)審議本屆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增加或者變更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提請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審議下屆政協廣州市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及界別設置,提請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
(三)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有關規定,安排協商活動,決定協商的形式和內容。
(四)對本市的重大方針政策以及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提出建議、意見或建議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
(五)審查以政協廣州市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名義向中共廣州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議案。
(六)召集並主持常務委員會會議,擬定會議的議程草案和日程,審議提交會議審議的文件。
(七)受常務委員會的委託,主持下一屆第一次全體會議預備會議。
(八)審議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和重要活動方案,審議政協廣州市委員會代表團的出訪報告和委員視察報告,審議專門委員會的年度計劃和工作總結;決定專門委員會委員人選。
(九)執行常務委員會會議的決議;根據常務委員會的授權,履行常務委員會的部分職權。
(十)研究涉及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全局性的工作,對政協廣州市委員會及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提出建議,指導區、縣級市政協的工作。
(十一)協調政協各參加單位之間的關係,促進團結合作。
(十二)處理常務委員會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2]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政協領導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黨組書記、主席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黨組副書記

廣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世彤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秘書長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委員名單

各界委員名單: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

(共13人)
馬衞平、馮廣俊、鄺偉斐、馮建標、馮慧光、劉晉生、劉悦倫、李漢強、何汝誠、李慶奎、汪志明、李貽偉、周軍、羅京軍、範柏根、黃偉林、庾建設、黃炯烈、黃潔峯、彭高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廣州市委員會

(共12人)
於欣偉(女)、劉勇、劉根生、宋川、陸偉剛、張強、歐陽智鴻、徐映奇、倪瑞蘭(女)、龔元、蔡啓良、魏躍容(女,滿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廣州市委員會

(共11人)
王詠賦、王淑平(女)、鄧錦尚、方錦羣、葉軍、江智濤、紀德君、楊新斌、鄭子殷、鄭慶祿、譚國戩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民主建國會廣州市委員會

(共11人)
馬衞華、方頌、陳為文、李剛、陳伶俐(女)、沙輝、冼聰穎、姚建明、隋永平、梁玉娥(女)、黎名準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民主促進會廣州市委員會

(共11人)
鄧玲、江東、劉惠萍(女)、李小琴(女)、宋丹(女)、何冰(女)、陳偉紅(女)、徐兆東、梁鳳蓮(女)、梁曉玲(女)、梁燕(女)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農工民主黨廣州市委員會

(共11人)
畢清(女)、汪金生、李建華(女)、張星偉、李鶴虹、周立東、範妮(女)、趙營(女,滿族)、趙鍇、柯德森、夏鳳華(女)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致公黨廣州市委員會

(共7人)
王澤新、李名揚、陳怡霓(女)、楊彪成、嶽朝陽、曾仕元、魏復聯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廣州市委員會

(共5人)
王琦、葉耀華、呂繼東、陳以怡(女)、黃燕(女)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無黨派廣州籍人士

(共5人)
何偉、李榮渝(女)、張雅潔(女)、林麗勤(女)、周鶴龍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州市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廣州市委員會

(共2人)
楊偉文、餘春麗(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