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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

(西晉時期的盜墓賊)

鎖定
不準,今河南新鄉衞輝市人,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盜墓賊。中國史學中一部重要著作“汲冢書”(即《竹書紀年》),是公元三世紀魏晉時期盜墓賊不準盜墓後的殘留物,此事一直為學術界津津樂道。
中文名
不準
職    業
盜墓賊
拼    音
fǒu/biāo zhǔn
時    代
西晉

不準詞語出處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針對當時一些代表六國的分裂勢力,發佈了《焚書令》,規定史官須將《秦記》以外的史書全部燒燬,亦即除博士官掌管收藏外,天下所有《詩》《書》和諸子百家書籍,一律送到郡中燒燬。秦始皇焚書的後果是,戰國時期,除秦國外,各國史記均被毀。
然而,西晉太康元年,汲郡(即河南省汲縣西南,抗戰前發掘的“山彪大墓”也在這一帶)有個名叫“不準”的人,盜掘了戰國時期的一座王陵──魏襄王的陵墓,結果發現了寫在竹簡上、共有十萬多字的古書。最終得竹書數十車,凡書75篇,10萬餘言。史稱“汲冢書”。據説,當他剛一進入漆黑的墓室時,火把燃盡了,他便撿起墓道里的竹簡燒起來“照明”。幾天後,偷盜一空的大墓才被發覺,待官府的人趕到時,只剩下散在地上未被燒光的大批竹簡。晉武帝接到王陵被盜的報告後,極為重視,立即組織人進行清理。由中書監荀勖中書令和嶠總體負責,集合了束皙傅瓚張宙衞恆等幾十位文化界名人,參與整理、釋讀竹簡的工作。後人稱這些被搶救出來的竹簡為《汲冢書》。這些竹簡,又被後人整理為《古本竹書紀年》,它比司馬遷著的《史記成書時間還要早二百年。
《古本竹書紀年》説,商王朝自盤庚遷殷後,經過二百七十三年被周朝所滅;而《史記》記錄為七百七十三年。兩相對照,《史記》中的記錄整整多了五百年。經過考證,《古本竹書紀年》是正確的。由於盜墓者“不準”的闖入,揭開了消失的五百年的歷史謎案,糾正了《史記》中的一個極為罕見的錯誤。《古本竹書紀年》與《史記》的這一段公案,因為甲骨文科學考古而終得定論,認為商王盤庚遷都直到商王朝覆滅,只經歷了二百多年的時光。
《古本竹書紀年》的出現對晉代史學的獨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出土古史整理、研究熱潮的直接刺激下,一下子就出現了許多編年史著作,單就晉代史,就有《漢晉春秋》《晉陽秋》《晉紀》等,大量編年史直接以“紀”、“春秋”、“陽秋”為名,這充分表明是模仿《古本竹書紀年》而作的。
負責整理《汲冢書》的荀勖,為國家校勘編次圖書,編成《中經新簿》,其編目中,將圖書分成了甲、乙、丙、丁四部,其中丙部包括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書籍四部分類的產生,表明史學無論從其實質內容,還是史書的書籍形式上,都已經徹底擺脱了經學附庸的地位,成為完全獨立的學術門類。
《古本竹書紀年》(原為《汲冢書》)的發現促使了史學對於經學的獨立,致使史學成為一門專門的學科,而這種學術分類結構的變化,對中國傳統學術的走向更具有深遠的意義。

不準不準的姓氏及讀音

不準,姓不名準。籍貫汲郡,又稱汲不準。根據《通志·卷二十九·氏族略五》(南宋·鄭樵)“不氏:甫鳩切。晉時有汲郡人不準,發魏襄王冢得竹書科斗文者”,“不”做姓氏時念fou。然而鄭樵把“不”歸類到平聲,所以fou念上聲有所不妥。清朝張自烈在《正字通》裏給出另一種讀音:“不姓之不,轉註古音,音彪。”至此,“不”姓的“不”有兩種讀音:fǒu或biāo。至於“準”,是名字不是姓氏,故不考證,就唸zhǔn。“不準”讀如“否準”或“標準”,不能讀如“否標”。
其實念fōu zhǔn不是更對嗎?可是對方難免問你是哪兩個字。筆畫一寫,恍然大悟——原來我們並不需要知道它念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