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

鎖定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成立於2013年9月,是在中國民政部註冊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在中國外交部指導下開展工作。 [1] 
中文名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
註冊機構
民政部
業務主管
外交部
登記證號
4970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717835435L
作者狀態
正常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發展歷史

中國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睦委會)是根據中國國家主席2012年上海合作組織北京峯會上倡議而成立的民間外交組織,旨在拓寬上合組織國家間交流與合作渠道,為促進歐亞地區和平與發展貢獻力量。2013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峯會上向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宣佈睦委會成立,呼籲各國成立類似組織,與睦委會對接開展工作。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主要職能

睦委會致力於推動和協助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學術、文化機構、社會團體、實業界等開展交流與合作,利用民間外交推動務實合作,達到深化睦鄰友好合作的目的。睦委會秘書處是負責處理睦委會日常事務的執行機構,是外交部部屬事業單位。
睦委會自成立以來,積極開展對歐亞國家工作,舉辦了多場大型活動,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各方高度評價,以及中外方領導人積極肯定。睦委會辦民間外交還大有可為,希望各方積極參與睦委會活動,一如既往地支持睦委會的工作 [2]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現任領導

副主席:崔 [5] 

上海合作組織睦鄰友好合作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