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一般税收協定

鎖定
一般税收協定是“特定税收協定” 的對稱。指締約各方所簽訂的廣泛涉及處理相互間各種税收關係的協定。早期的一般税收協定最普遍的是有關協調締約國之間邊界地區居民税收制度的協定。一般税收協定通常是包括締約國之間所有有關各種所得税和一般財產税的國際税收問題在內的協定。 有的在一般税收協定之外,還附加簽訂特殊的工作協定或議定書。我國政府同有關國家政府已簽訂的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協定都屬一般税收協定。 [1] 
中文名
一般税收協定
定    義
指締約各方所簽訂的廣泛涉及處理相互間各種税收關係的協定
別    名
綜合税收協定

一般税收協定基本釋義

國際税收協定締約國各方所簽訂的廣泛涉及處理相互間各種税收關係的協定。

一般税收協定具體意義

一般税收協定又稱綜合税收協定。通常是指國家間簽訂的關於對跨國納税人所得避免國際雙重課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協定,以及包括有國際航空和航海徵税問題在內的一攬子税收協定。

一般税收協定發展簡介

一般税收協定發展階段

早期的一般税收協定是有關締約國之間邊界地區居民税收制度的協定。現階段,一般税收協定通常已包括締約國之間所有有關各種所得税一般財產税國際税收問題在內。各國間簽訂的避免國際重複徵税和防止國際逃税的協定就屬一般國際税收協定

一般税收協定締約目標

一般税收協定不以解決特定業務或項目税收問題為締約目標,其範圍是以適用於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有關税種,以協調解決締約國之間由於税收管轄權的重疊而形成的重複徵税、相互提供税收優惠以及加強税收事務合作為主要內容。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