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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水法

鎖定
清潔水法,1977年美國對於1972年《聯邦水污染控制法案》的修正案。控制美國污水排放的基本法規。該法授予聯邦環保署建立工業污水排放的標準,並繼續建立針對地表水中所有污染物的水質標準的權力。除非根據該法獲得污水排放的許可證,禁止任何人,從點污染源向可航行的水道中排放污水。 [1] 
中文名
清潔水法
修改時間
1977年
參考資料